论坛上为座子钱争得不可开交,一方观点认为,座子钱是客观存在的,政府不能不承认。另一方观点认为,座子钱是暗下交易,政府不会承认。为此,笔者在此也凑个热闹,供参考。 有些司机为了去公司化,乱说一气,说“公司在政~府哪儿无偿配置经营权,然后利用经营权盘剥司机”。同时,他又极力让政~府承认座子钱。我们把经营权有偿配置和座子钱联系起来会发现,这类司机属于不懂法理乱开炮。 既然是无偿配置,经营权就不能转让,不能转让又哪来座子钱?你去找政~府谈座子钱,政~府用这句话就可以把你打发回家。这叫政~府用你的手打你的脸。 应该指出,座子钱来源于有偿配置,而有偿配置的源头在出租车准入制度即拍卖制,正因为政~府在源头实行有偿拍卖,才导致座子钱的出现。下面举例说明。 假设政~府以1元钱向社会公开拍卖经营权,公司或个人得到经营权后,他可以不低于1元钱甚至2元3元的价格转让,因为经营权是花钱买来的,如果想出手转让,当然要将投资收回。同时,还要拿到经营权增值部分,这就是座子钱,是市场法则决定的。再假设政府将经营权不进行拍卖,采取无偿配置给公司或个人,他们能去市场转让吗?不行。最起码,政~府会认为:你咋能在我手上拿免费资源去赚钱呢?可见,经营权有偿配置是产生座子钱的原因。 不得不说,除了准入拍卖制度,还有总量控制也是滋生座子钱的土壤。总量控制相当于政府将一车皮牛尾巴全部到向河里,只让一根牛尾巴流向市场,这根牛尾巴的价值会远远超过一车皮牛尾巴价值的总和,这种情况下牛尾巴价值不连城是不可能的。 准确的说,座子钱的产生是在总量控制下将经营权进行拍卖操作,准入后第二次进入市场时,持有经营权者以源头的有偿价作参考加进增值部分便是座子钱。 武汉出租车经营权实行的是有偿配置。公司在政~府那儿有偿配置了经营权,将经营权费转嫁给司机(6400元/年车)。司机既然是有偿使用经营权,那么他也可以将经营权拿到市场进行转让交易,转让过程中生出座子钱属正常。如果不让司机转让,就不应该让司机出经营权费,这就是座子钱的道理。既然武汉出租车实行有偿配置,滋生座子钱是必然,不应该回避(武汉个体直接在政~府那儿有偿配置经营权)。 也许,有行家会认为,经营权是公司的,司机无权将经营权拿去转让。这个观点没错,但司机转让的是经营权附体的车辆使用权,在市场同样有转让价值。这好比土地是国家的,百姓在国家那儿获得70年使用权,70年内,百姓有权将土地转让,但并没有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 所以笔者认为,“座子钱是暗下交易,政~府不会承认”的观点是丢开了经营权的源头将座子钱放在经营权的终端在讨论,这种只研讨结果不看过程的思维观是不全面的,也是不科学的。出租车经营权的准入拍卖制度是以有偿配置开头,却以无偿配置进行管理。政~府的拍卖制滋生了座子钱,却又不承认座子钱,这合理吗? 司机要想座子钱不被黑掉,你就首先承认和炒作有偿配置,绝不能主动推销无偿配置。如果官府要否定座子钱,必是先推行和炒作无偿配置。尽管全国有些城市实行了无偿配置(如安徽),经营权仍炒得火热。这好比一只冲高的股票,庄家推高是为吸引更多接单者,为回落或打入谷低作准备。要知道,这个无偿配置的推出,就是别人已经在你的脖子上架的刀,他随时动手。好笑的是,我们一些司机还帮着炒作无偿配置,说什么“公司在政~府那儿无偿配置了经营权”,纯属没头脑。 武汉市暂停收取经营权费,笔者认为这并不是一个好消息。一些司机要求公司退6400元,有人在暗中笑,不收经营权费,意味着开始实行无偿配置。如果是无偿配置,法理上就可以让座子钱打水漂。 综合上述,座子钱的最直接的根子在有偿配置,司机既然出了经营权费,政~府就应该尊重市场法则和客观事实而承认座子钱。 有些司机以为自己嗓子大,开了几年出租车就成了内行,以大哥理论家自居,便举旗维权,却连基本法理都不懂。你在论坛上干嚎可以,去与政府对话,不是用嗓子说话,是用法理说话。你以为政~府养那么多学者精英都是甩干饭的啊?你又想官府承认座子钱,又给官府否定座子钱提供话柄。那些在论坛上叫“公司在政~府哪儿无偿配置经营权”的司机,是在帮着炒着“无偿配置”,客观上就是间接否定座子钱,何许他自己不知道他的言论在给自己添堵,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