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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版主的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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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10 22:4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版主身兼多个栏目的版主,使精力分散,为避免这个现象,规定版主只能出任一个栏目,不可兼任。现在各栏目的版主任期至本月底,各版主或会员朋友于本月月底前都可在论坛管理栏目里发帖申请新版主,原则上一个栏目设定两个版主。      注:不可使用马甲申请。新版主须将联系方式,职业等情况通过短信发向管理员。本人在论坛管理中见申请和在短信里收到信息才算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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