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武汉出租车行业的官司是遍地开花,多是为租子钱,公司告司机,当然也有司机告公司的,但比较少。
其实,当租子纠纷成为行业的主流时,业内就有人预测,武汉出租车行业的官司会成风,这股风现在来了。
从官司的结果看,多半是司机被动,或者说叫实质性的输。司机为什么会输,一名胡姓律师作了分析。
胡律师认为,一般来说司机自己在法庭答辩,而公司出钱请律师,专业人做专业事,官司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事,有时,你有理不一定合法,而法庭是讲法的地方。在这一点上,司机占了下风。
胡律师说,为租子钱,公司起诉司机,多是合同纠纷。合同纠纷对公司不利的话,公司不会去告司机。官司的起点公司就占了上风,因为合同是铁定的事实。官司开始,司机占下风和公司占上风,一上一下,加上司机对专业性很强的法律规则的理解不专业,不知道从法律角度把自己从被动变主动,这似乎决定了官司的结果。
胡律师接着分析,既然是合同纠纷,庭审时,法庭肯定只围绕合同调查,不会问前因,举例说,法庭问司机:你是不是欠公司的钱。回答应该为:是或不是。如果司机回答:不是。则属不承认合同。面对法庭提问,司机总是绕开是或不是,回答自己为什么要欠公司的钱,这就丢开合同本案而把话题扯到前因去了,这个回答属另案。如果司机要追究公司为什么多收等,则可另案起诉公司或反诉,但不管怎么说,司机应该把庭审程序走完再进行反诉或另案起诉公司。这就是一个专业程序问题,公司的代理律师知道,而司机不知道。在专业思路程序上,司机又被动了。
谈到武汉出租车行业的纠纷,胡律师说,出租车行业的事搞不好,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司机固步自封,听不得半点不同的观点,总以为自己正确,说这个不懂,那个不懂,好象只有他懂,法官要按他(指司机)的意愿断案,行业官要按他的意愿主政,这怎么行呢。然后司机都聚在一起,把这种错误观念进行固化,在胡同里死折腾。走到法庭或社会时,司机的错误观念肯定是见不得法律和社会公理的敲打的。二是行业官员的讲话只对行业有指导作用,但没有法律效力,比如,官员说换车司机不出一分钱。法庭断案不会以此为依据,而这个问题是引起纠纷的根源之一。司机把这一点摆到法庭就没多大力度,司机就被动了。所以,法院在断案时把行业官员讲话,媒体报道等都不作为断案的依据,最多作参考,从这个层说,司机也处于了被动。
胡律师进一步解释,法院的判决书上从来没有“根据某某官员的讲话,根据某报纸的报道,判决如下……”,只有“根据《XXX法》第X第X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胡律师特别强调:别把行业领导的讲话强加给法庭,这是司机一定要注意的。
对胡律师的观点,武汉一名刘姓的哥分析表示,武汉出租车行业,公司按官员的讲话操作,之后引起纠纷,官员讲话就是纠纷的源头,而法院断案又不承认官员的讲话,最后的判决,司机肯定吃亏。
刘的哥认为,正因为这些因素,武汉出租车行业的纠纷并不适合打官司。胡律师表示,面对出租车的官司,法官背着终身负责制,断案时就尽量调解。
刘的哥说:对出租车行业,应该对官员进行追责制,就象法官终身追责制一样,官员在媒体说出去的话要终身负责。
针对武汉出租车行业现行众多的纠纷,刘的哥表示:既然纠纷是行业内部造成的,就应该重在内部解决消化,本着谁讲话表态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如果造成群体性纠纷就对相关官员进行追责。只有这样,出租车行业才能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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