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论坛

 找回密码
 免费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6933|回复: 0

我看《征求意件稿》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7-9 20:39:0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风风雨雨多年,在经过数次盼望、落空、盼望、失望轮回中,出租车改革意见稿千呼万唤终出台,该稿丝亳没有改变当前公司方强势的地位,而且进一步弱化驾驶员在历史中的经营主体地位,并试图用班费制淡化驾驶员应有权益。由于没有工会的支撑,驾驶员在各环节中处于绝对劣势,要求个体化、确权个人、对历史进行清算、对历史违规收费违规经营进行问责等诉求全部落空。
     “协商”一一“平等协商”,犹海市蜃楼,实掩耳盗铃也!

      若为保全既得利益集团而牺牲一线劳动者利益为代价的,那不是改革,是掠夺!

   此文仅是个人之理解,不足望谅。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巡游

                    出租汽车经营行为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为促进我市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发展,规范理顺巡游出租汽车(以下简称巡游车)经营关系,维护巡游车企业、驾驶员和乘客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武政规[2017]16号)精神(未提81号、43号等文件),现就进一步规范巡游车经营行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行业监管,发挥企业主体作用

(一)规范巡游车经营行为应当坚持公司化、市场化发展方向,(直接否定众多驾驶员要求个体化呼声[弱])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和政府引导作用,尊重行业历史,依法化解矛盾,(间接承认座子钱的存在,承认公司与司机有着日益尖锐的矛盾[强],希望在政府引导下用市场消化座子钱而非公司消化)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管理[弱](应成立服务型公司,每月收取200一300服务费;将会兼并小公司将大公司再次扩大化)

(二)强化巡游车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强]。(网约车为辅)按照“取缔、整合、提升、新建”八字方针,依法取缔经营管理不善、服务质量低下、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强](暗指将会有公司退出经营)。鼓励巡游车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加强服务品牌建设(没有说做大做强成为服务型公司,只是加强了服务,并没有质的变化)。鼓励巡游车企业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平台公司平等协商,通过合作、入股、接入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平台等方式,转型提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服务,实现新老业态融合发展。(巡游车将与网约车合作、入股,可能开始转行)发挥国有巡游车企业在经营管理转型、服务质量提档升级、承担社会责任等方面的骨干作用。(将华昌公司列为了重点对象)。

(三)巡游车企业应当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即指现在管理混乱)。坚持车辆每周召回制度(是每周召回!),加强对营运车辆的检查,保持车辆安全卫生和卫星定位、智能终端、计量计价等设施设备功能完好;加强驾驶员服务质量考核,依据企业管理制度(不是依据行业章程,企业自由裁量权过大[弱])对违规服务的驾驶员采取学习教育、停运整改等措施,建立并严格实施违规退出机制。(提升服务水平,驾驶员再上紧箍咒)。

(四)巡游车企业应当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引导其增强法制意识,遵守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即指现有的司机法律意识淡薄,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增强诚信意识,依法履行合同(指有的司机不诚信,有的未履行合同?);增强服务意识,为乘客提供文明优质服务,不拒载、不绕道、不强行拉客拼客。(指有驾驶员存在违规现象)

(五)巡游车企业应当依据合同约定,保护驾驶员合法权益(依据合同的约定,之前不合法、不合理的不在保护范围内[弱]);建立替班驾驶员队伍,关心关爱驾驶员,主动组织开展帮危扶困、奖励优秀驾驶员、“送清凉、送温暖、送健康”等活动[强]。(替驾驶员着想,值得赞扬!也许是因大范围否定司机们的诉求后寻找的某种平衡吧)

(六)巡游车企业应当规范经营,不得采取预收承包费(历史上违规经营未提[弱])、“借款”等方式转嫁经营风险;不得变相更改合同,擅自增设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加重驾驶员负担(之前违规经营违规收费未提[弱]);不得将车辆交给无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人员营运;不得非法转让巡游车经营权。

(七)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应当将巡游车企业执行本通知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纳入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内容[强]。考核不合格的,车辆经营权到期后不予许可。(历史上有此条,但没有考核不合格的)。

二、规范承包经营,维护驾驶员合法权益

(八)巡游车企业应当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的经营机制,(重点:应该加一条:“收费合理”,权责“明确”改为权责“对等",“明确”和“对等”相差甚远,并漏掉了“风险共担”[弱])与驾驶员签订经营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以后两种合同会并存),确定经济利益分配关系,(只确定了经济关系,不提劳动关系[弱])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权责对等否不重要,仅是“明确"[弱])。对存在事实经营关系、但未签订经营合同的,(存在事实经营关系而未签合同的,为何未签?)企业与驾驶员应当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协商签订经营合同(协商[强]);经协商无法签订经营合同的,企业与驾驶员可协商解除经营关系;协商不成的,依法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公司的強势地位使协商成为空谈,管理部门不应不知情)。

(九)巡游车承包费标准或定额任务,按照国家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政策规定,由巡游车企业、行业协会(他们利益一致)与驾驶员、工会组织(沒有实际意义上的工会)平等协商(平等协商本身就是伪命题)确定。协商机制由行业协会牵头,会同工会联合会(没有实际意义上的工会[弱])、企业代表、驾驶员代表(没有真正的工会,哪有真正意义上的代表?代表是谁选择的?谁确定的?难道又是所谓的“劳模”?我们将再次被代表?)制定。

        鼓励实行班费制(指不推荐承包制、买断制)、按单提成(又有新式样)等多种利益分配方式,建立企业与驾驶员运营风险共担、利益合理分配的经营模式(利益合理分配?应该是成立服务型公司,收取少量费用以维护日常开支,而不应以贏利为目的)。

未完待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点公告上一条 /1 下一条

本论坛上所有言论为个人所为,不代表论坛观点!

小黑屋|手机版|出租车论坛 ( 鄂ICP备17023530号

首页
| 鄂公网安备 42010402000993号

GMT+8, 2024-5-7 03:43 , Processed in 0.057412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