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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车暂行办法出台后,特别是11月1日前将出台的地方客管新政到底是什么样子,大家拭目以待。8月6日,武汉市个体出租车协会代表部分个体司机向武汉客运管理部门递交了《网约车暂行办法》之建(议)言书。建(议)言书站在从业司机的角度,对《暂行办法》每一章作了建言,具体如下:
建 (议) 言 书
根据网络专车《暂行办法》2016年60号文,为加强武汉市出租汽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稳定固有出租车司机思想动态,更好地推行网络专车《暂行办法》实施,确保《暂行办法》认真贯彻执行,必须按照办法总则第三条全面落实“差异化”“高品质”“错位”运行的特色服务,使之出租车、网约车体现新老业态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提出如下建议,请予以参考:
需要管控的对象: 一、网约车平台数据管控; 二、车辆安全品质性能管控; 三、司机综合服务素质管控; 四、根据市场需求,对车辆有序发展管控; 五、对线上线下车辆、司机及非线上人员如何管控; 六、车辆60万公里如何管控; 七、《网约车暂行办法》使用八年后自动退出是依据国家什么法律、行政法规?该法规有悖全国人大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
(以下按《暂行办法》目录,分别谈司机个人的想法)
第一章,总则
《暂行办法》第三条总体概括了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的发展方向和原则,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有序发展网约车数量的管控,循序渐进的发展。 1、要根据各城市道路条件逐步增车; 2、根据营运市场需求“有序”发展网约车; 3、作为特大城市的武汉,有必要给予行政指导价和数量管控;
第二章,网络平台公司
按照程序申请办理,完备法定手续。获许后,明确经营范围、区域、期限。不得有注册虎假信息行为。
第三章 网络车辆和驾驶员
1、网络车具体管控措施 (1)车型和性能必须明显有别于和高于出租车才能体现差异化错位发展的原则。应具有高品质、高标准、规定车辆性能及购入车价15万元以上; (2)高品质服务的程度、细则和营运要求应监管有力,租价应高于出租车50%以上; (3)差异化经营发展的原则,应参照本市出租车排量1.6L和2.0L,网约车应规定为2.0L以上。
2、驾驶员 首先要有资质、资格许可,实行专人专驾(如指纹、声波接单等),不得有非网络驾驶员参入营运。
第四章 网络车经营行为
1、购买相应的营运车辆保险; 2、不得低价倾销打压出租车; 3、不得超出经营区域; 4、非网约车驾驶员不得参与网络经营服务;
第五章 监督检查
按章执行。
第六章,法律责任
对违反本规定的,明确处罚细则,处罚力度按次递增,达三次注销车辆和驾驶员营运资质、进入黑名单、永不再进入网络车营运。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拼车、顺风车,按城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建议: 1、网络车平台对小客车合乘不得提供网络信息支持; 2、非营运车辆不得合乘、拼车、顺风车,因无安全保障,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赔付; 3、拼车顺风车等的上路,容易造成合法网络车和黑车混淆不清,执法人员无法分清和处理。
第三十九条,如何监控60万公里后报废,使用八年后自动退出。 1、从网络管理平台上实行全方位卫星定位,车辆启动行驶公里都应累计60万公里。 2、使用八年后自动退出有悖上位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该条例的制定是人治还是法制。 3、所有专车每天行驶里程通过LED公开显示,以示公正。 4、每月、每年向管理部门通报所行驶里程,管理部门要加大对60万公里的监管。 5、对车辆和平台网络数据不一致时,注销其经营资格。
以上希望行业管理部门共同成立一个监督部门,有权检查网络平台工作情况信息(监督部门人员组成,由四方,即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公司、司机),对网络平台、车辆及驾驶员弄虚作假者,第一次教育,第二次罚款,第三次注销其经营资格。
此建(议)言
武汉个体出租车协会整理
201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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