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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要三倍的工资实是要物价补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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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2-10 10:40: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没有谁会担心街上拦不到出租车,不管是起风下雨下雪,市民最后一公里的代步工具是有保障的。不得不说,出租车坚守岗位是城市功能更是市民的福址。
    因为每天有租子钱的任务,所以出租车不停歇。过年,出租车司机也想与广大市民一样,有自己的团圆,有自己的年饭,但年饭只能提前吃,与家人团聚只能放弃。出租车这个群体在节假日的付出,面对普涨的物价,喊了多少年的三倍工资却没人理会。
    先来看看节假日出租车为什么没有三倍的工资。
    每逢节假日,出租车司机都喊着要三倍的工资,就算给三倍的工资,出租车的基本工资是多少?要有个核定标准吧。谁是发工资的单位,是政府还出租车公司?政府和公司没收到司机的营业额怎么发?要三倍的工资也行,实行公司化员工制。既然不是营业额全上缴的员工制,则要三倍的工资说不过去。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出租车是承包经营,自负盈亏,并非拿固定工资的群体。出租车公司并没有刻意地人为安排出租车司机节假日工作。营运中,司机做得多则多赚,做得少则少赚,每天工作多少时间全由司机自己决定,其工作性质属自主性松散型,休息时间自主安排。法定节假日,你可以选择休息,这是你的权利,没人强迫你出车。节假日你想赚钱选择出车,这是个人行为,也是你的权利。个人行为要三倍的工资,不明智。
    为了刺激松散管理的网约车过年参与营运,网约平台规定每趟次适当加价,其理由是辛劳费。有些城市和地区为了鼓励出租车过年出车,在每趟中加收一定的费用,但这也并非劳动法规定的三倍工资所至,而多是运力不足,或是交通不便人口数量不多上座率不高的偏远地区。出租车数量少地域面积大的这些地区,如果没有经济扛杆,出租车停摆完全是有可能的。而大城市则不同,出租车数量成千上万,市场的力量不可能让出租车停摆。再说,大城市出租车过年加收一定的费用并非行业管理者说了算,而要走程序审批,一个审批论证并非象吹肥皂泡那么的简单。毕竟出租车属公交系统,由政府定价,不能随市场左右,这是对社会的承诺。所以,对节假日三倍的工资,出租车管理方持慎重态度。
    话说回来,出租车司机要三倍的工资,并不是完全没有道理。三倍的工资只是一个声道,其本意是出租车需要节假日付出的回报,因为过年时,菜价、盒饭、洗车等全涨了价,出租车司机下车作为社会的一名消费者包括其家庭在内都要承担社会涨价,如果节假日没有适当的补帖,出租车司机相来说就亏了。道理很简单,平时赚100元,消费80元。过年还是赚100元,消费100元,谁有如此高尚?所以对出租车适当进行物价补帖是有必要性的。
    因出租车没有额外的物价补帖,导致年前不少城市和地区的出租车司机肆意加价,从而引起社会不满情绪,各地行业管理都也为此加大处罚力度。
    武汉出租车曾有夜补,即每天超过晚24点,计价器在运价上自动加收一定的费用,这是对夜班付出的补偿,但最后被出租车司机自己做死了。夜补时,司机与乘客间谈价成风,搞得计价器成摆设。那时,夜间的一个乱就甭提了,出于无奈,政府把夜补取消了。行业管理者为此担心过年三天加价会把运营秩序搞乱。其实,这个担心没必要。要知道,过年,大家都讲吉利,以宽容之心待人,不会为加收几元钱而产生司乘矛盾。行业管理者要相信乘客也要相信出租车司机。
    实话实说,过年过节,出租车喊着要三倍的工资,理由并不令人信服,因为自负盈亏的承包的体制没有可操作性。但站在社会消费者的角度,面临物价普涨,出租车放弃与家人团圆的机会坚守岗位,作为劳动者要物价补帖是合情理的,这是社会对劳动者付出的一种尊重。
    是的,出租车是公益性的,但从事出租车的人是现实中人,他们要吃要喝,他们及家庭要参与社会消费。要知道,只有满足了物质上的食粮才能铸造精神层面的东西。我们不能把高尚强加给有消费求的现实中的人。
    不少出租车司机喊着要三倍工资实是要物价补帖,不管怎么说,过年,除了出租车以外的行业都有三倍的工资作为劳动回报,出租车没有三倍工资也没有物价补帖,这是不是对出租车有些高尚定位或有失公平呢?社会是否考虑对出租车进行物价补帖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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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2-11 18:41:5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赚经验的,纯纯粹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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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2-15 00:36:55 | 显示全部楼层
司机的三倍工资,和车费三倍不能作为一个概念。
节假日,商场的营业员,会享受当天工资的两倍或者三倍
但是商场里的商品价格却肯定不会涨价到平时的两倍或者三倍
营业员的节假日工资是商场老板(雇主)根据劳动法,发的,至于来自成本还是利润,这应该有国家法规
出租车司机经常会提到,节假日加价,甚至提到三倍车费,是讲两种关系混为一谈,其实也跟现在出租车身份混乱有关。
商场的营业员与商场老板之间关系是雇员和雇主关系,顾客是服务对象,所以三倍工资是找雇主要,而不是找顾客要。
出租车司机,与出租车公司的关系,是“雇佣关系”吗?如果是,当天的三倍工资,就应该由出租车公司出。如果无法评估出租车司机的每天平均工资,底线是要求按照武汉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来计算
如果出租车司机是个体经营者,则根本不存在三倍工资的问题,因为工资自己发的……
最后来说,恶劣天气,出租车资费是否可以上浮。
我认为,在一定范围内合理增加是可以的,比方说下雪天气,出来跑的车,其风险一定比好天气的小很多,既然承担了额外风险,就应该允许加价增加抗风险能力。
还有,加价可以,市场经济嘛,但是一定要让乘客提前知道,比方说在顶灯上注明,几点到几点加价50%,
然后将选择权交给乘客,避免拦下来后,又被拒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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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2-21 12: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双倍就知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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