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司机10万,100起安全事故,安全度的比率是0.1%。出租车司机1万,100起安全出事,比率1%。结论:出租车的安全事故率是网约车的10倍。 以上计算合理吗?从数字计算学角度说,没错。但这不能说明出租车没有网约车安全,因为这里有一个数据取证定量的问题。 在分子一定的情况下,分母越大,比率越小。在分母一定的情况下,分子越大,比率越大。 司法大学的这份大数据是根据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一审结案的结果而取得的,取证时间范围是2017年。 从网上得知,网约平台不按规定将大数据传输给政府,那么,司法大学关于网约车的数据是从何而来的,这个不得不令人产生质疑。如果网约车数据来路不明,又如何把这些数据拿来做分母去比对出租车的安全性。 网约车没有数量限制,出租车有数量限制。网约车数量是海量,其分母必大,相对比率会小。出租车数量限制,分母必小,比率会大。即便按以上的假设,网约车与出租车的事故都是100起,因分母数据不同,得出的结果必是出租车比率高于网约车。两者在数据取证上本就有失公平,所以这份报告只能当话题说说,不能当真。 因为法院数据统计时没有规定事故的性质和类别,出租车一开始就处于被动,为什么,作为专职的出租车,总在路上跑,发生事故的频率比较高,如,一起追尾事故,司乘因赔付问题到法院,那么,出租车在大数据中就增加了分子的量。 有多少网约车在作专职,有,但不多。如此一来,网约车的事故率从职业性质来说本身就低于了出租车,这所谓,做事的总犯错,不做事永远不会犯错。如此一来,网约车在海量分母的优势下,分子也变小,当然从大数据上的安全性比出租车好了。 既然谈安全,当然少不了安全赔付问题。网约车的保险都是司机自己在保险公司所购卖,网约平台虽然承诺每单中进行提成购买保险,但因网约车大多资质不够,真出事的话,平台不会启动保险。也就是说,网约车出事后仅限于商业保险赔付,如果一旦事故损失超出商保的赔付额度,司机又赔不起,怎么办?对乘客来说只能望天。 出租车不一样,就以武汉来说,如果一旦安全事故超过商业保险的赔付额度,行业还有共保,乘客根本不用担心赔不起。 所以,我绝不会相信大数据得出的网约车的安全超过出租车的结果,当然也不会相信司法大学的那份大数据的合理性。 我怀疑大数据的来历,真的,我年头,只要有钱,什么假数据都做得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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