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细则出台后,对细则建言成为行业的热门话题,据武汉出租车论坛观察,连日来,各微信群几乎全是关于细则的话题,众司机在群里纷纷表达自己的看法。
左起:魏明,叶宏凯,关超昨天,袁虎关超等10名出租车司机综合了司机的看法,并结合当前行业现状整理出建言书,于今天下午,由袁虎,关超,叶宏凯,魏明共4人去市法制办、市交委所属客管处等职能部门分别递交。
关超等人向论坛表示:我们代表广大出租车司机按程序向各职能部门递交,并通过论坛将建言书全文公布于众,让社会作见证,也希望出租车管理部门考虑和尊重广大出租车司机的想法,而体现行业民意。以下是建言书全文:
关于《武汉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 管理实施细则》的意见
对网约车平台和监管的意见: 严格落实七部委2016年60号令,职能部门应认真落实监管,链接网约车运行平台,实时监管,体现公平、公正反垄断。
对网约车的车型级、数量、车价位、排量、轴距、经营服务的意见: 不得以轴距为2700MM唯一进入网约车门槛标准; 高品质、错位、差异化发展的原则,与现有出租车明确区分,所以,排量为2.0L、1.8T以上,车辆具有车身电子稳定系统,安全气囊不少于4个,裸车价18万以上。 使用新能源车辆的,轴距不小于2650mm,续航里程不低于250公里且功率不小于100kw,裸车价不低于20万。 投保营业性交强险、营业性第三者责任险、乘客意外伤害险和承运人责任险; 严格数量管控,不得高于巡游出租车20%,可根据城市道路条件,城市出租车行业经营市场容量有序发展。 本地车籍、户籍,一车一人,指纹、脸谱认证接单,不得扬招,不得议价。 车辆应该是二年以内7座及以下乘用车。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车辆尾气排放符合我市环保标准。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固定式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 不得在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窗口地带载客、使用。 网约车司机在行驶途中不得妨碍驾驶安全使用手机。任何人包括出租车司机在内均有举报、拦截其违规违法营运行为的权利。禁止任何形式上旨在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的、具有排他性的补贴和奖励;禁止恶意竞争。 网络政策落地后,严励打击非法营运车辆。并成立监督小组,严格执行政府颁布的法规。
对网约车运价差异化规定意见: 体现七部委2016年60号令高端、错位、差异化发展,政府应监控、指导运价,每公里租价及起步价除去奖励、补贴后应高于巡游车运价50%。
对从事网约车人员的户籍,驾龄,不良驾驶记录和从业资格意见: 1,具有本市户籍; 2,取得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C1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3,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4,无暴力犯罪记录; 5,自申请之日前5年内无被吊销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合乘网约车要求: 1,驾驶员与合乘者可合理分摊合乘里程消耗的油、气、电费用和道路(桥梁、隧道)通行费用,除此之外驾驶员不得收取时间计费及其他任何费用。每公里合乘费用不得高于巡游车公里租价的50%。
2,提供合乘的车辆须是驾驶员本人所有的、具有本市号牌。
3,合乘频次每车每天不得超过2次。
4,拼车、顺风车平台实行实名注册,内容应当包括:驾驶员身份证、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及保险状况等信息;合乘者身份证;驾驶员、合乘者的手机号码。
所提供下载的合乘软件应当独立设置,不得与巡游车、网约车软件合并。
5,不得提供超出本市行政区域的合乘信息服务,注册驾驶员的合乘频次每车每天不得超过2次。
对解决出租车历史遗留问题意见: 尊重历史,严管新增,经营权按市场规律依法招标获得,并按市场规律或政府按市价回购,体现公平公正。
武汉市出租汽车司机全体代表 袁虎 15307130226 关超13886062798 王法15827313139 魏明13871199449 王梅13006170351 叶宏凯18086035561 杨明强13387654449 朱汉庭15327191513 李异辉13317100985 饶章强15549488565 等万余名出租汽车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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